6月22日 | 不動產登記法律制度政策 | 09:00-11:30 | |
不動產權利理論與方法 | 14:00-16:30 | ||
6月23日 | 地籍調查 | 09:00-11:30 | |
不動產登記代理實務 | 14:00-16:30 |
五、考試地點
原則上考試安排在各省省會、自治區(qū)首府和直轄市舉行,個別省份開通地級市考點,具體以報名系統(tǒng)為準。
六、考試大綱
沿用《不動產登記代理人職業(yè)資格考試大綱》, 只對附錄部分進行調整,具體內容通過報名網站和中國土地估價師與土地登記代理人協(xié)會網站發(fā)布。
七、考試形式
考試各科目實行閉卷、計算機化考試形式?忌谟嬎銠C終端獲取試題、作答并提交答題結果。
考試各科目試卷卷面分滿分均為100分。
八、準考證打印
考生可于2024年6月17日至23日,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、打印準考證。
九、成績認定及延續(xù)
(一)考試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,考生須在連續(xù)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。
(二)免試部分科目人員的考試成績,以應試科目數量確定其合格成績管理滾動有效期限。參加2個科目考試其合格成績以2年為一個滾動管理周期;參加3個科目考試其合格成績以3年為一個滾動管理周期。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,必須在連續(xù)2個或者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,方可取得不動產登記代理人職業(yè)資格證書。
具備免試條件后取得的成績,方可按免試成績認定。
(三)2020年至2022年因疫情?伎紖^(qū)已報名考生成績相應延續(xù)。
(四)為保證考試科目調整平穩(wěn)過渡,已取得的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部分科目有效合格成績,按照下表對應關系延續(xù)至新科目,成績有效期仍按原規(guī)定管理。
原考試科目 | 新考試科目 | |
土地登記相關法律 | 不動產登記法律制度政策 | |
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 | 不動產權利理論與方法 | |
地籍調查 | 地籍調查 | |
土地登記代理實務 | 不動產登記代理實務 |
十、成績發(fā)布與證書發(fā)放
(二)根據《關于不動產登記代理人職業(yè)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告》,自2022年起,不動產登記代理人職業(yè)資格考試實行各科目合格標準為60分的固定合格標準。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時另行公布。
(三)各科目考試合格,頒發(fā)自然資源部監(jiān)制、中國土地估價師與土地登記代理人協(xié)會用印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登記代理人職業(yè)資格證書》,該證書在全國范圍有效。
十一、其他
(一)報名條件與免試條件中所涉相關年限的截止日期為2024年6月23日。
(二)本次考試四科目均為客觀題,由計算機自動評閱計分,不存在人工評閱與計分的過程,原則上不再進行成績復核。
(三)考生可于6月15日至6月23日,通過報名網站登錄計算機化考試模擬系統(tǒng)。該系統(tǒng)中不存在真實試題,僅用于熟悉計算機化環(huán)境、電子化試題形式和操作模式。
(四)本次考試不舉辦考前培訓,也從未指定、授權或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相關考前培訓、出版或售賣考試專用書籍。
(五)個人聯(lián)系方式發(fā)生變化的考生,請務必及時登錄報名網站,完善個人信息。
(六)考試消息將通過中國土地估價師與土地登記代理人協(xié)會網站、微信公眾號“中國不動產登記與估價”及報名網站發(fā)布,請報名考生及時關注。
(七)聯(lián)系方式
1. 資格考試專家工作委員會辦公室
地 址:北京市海淀區(qū)大柳樹路17號富海國際港1504A
郵 編:100081
電 話:010-66562203/62164081
傳 真:010-66562202
電 郵:wjian@creva.sina.net
2.在線咨詢
考試報名期間可于報名網站在線咨詢。
附件:考場規(guī)則
2024年3月18日